[发明专利]发生炉煤气熔化浮法玻璃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88107109.9 | 申请日: | 1988-10-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746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5-02 |
| 发明(设计)人: | 田维良;虞济章;张大久;王肇兴;陈正树;陈健宽;孙远;吴忠连;周平;林言瑞;张应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建材工业部杭州新型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03B5/00 | 分类号: | C03B5/00;C03B18/02 |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袁木棋 |
| 地址: |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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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发生炉煤气熔化浮法玻璃工艺,采用发生炉煤气与助燃空气经混合高温燃烧,使浮法玻璃的原料高温熔化成玻璃液,经自然澄清冷却后进入下一步生产流程。该工艺与现有技术相比,合理利用了廉价的能源,可降低浮法玻璃的生产成本,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易于在工业上推广应用。 |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生炉煤气 熔化 玻璃工艺 | ||
【主权项】:
1、一种发生炉煤气熔化浮法玻璃工艺,浮法玻璃组成(重量%)为二氧化硅71.0~72.3,三氧化二铝1.0~2.0,三氧化二铁0.1~0.18,氧化钙8.0~9.0,氧化镁3.5~4.5,氧钠和氧化钾共14.0,三氧化硫0.1~0.2,其特征是由煤气发生炉产生的发生炉煤气经热煤气烟道入煤气交换机输送至熔窑蓄热室预热,预热后的发生炉煤气进入熔窑燃烧炉口与助燃空气混合在熔窑内发生高温燃烧,使熔窑内浮法玻璃的原料硅砂、石灰石、白云石和纯碱等粉料高温熔化成玻璃液,并在熔窑内自然澄清冷却至一定温度,然后进入第二步生产流程,各阶段工艺条件为:发生炉煤气在煤气发生炉的出口温度为400~600℃,出口压力为40~100毫米水柱,发生炉煤气的组成(重量%)为二氧化碳4~5,一氧化碳26~32,氢气12~16,甲烷1~3,多元烷0.4~0.8,氧气0.1~0.3,硫化氢0.08~0.12,氮气48~49,发生炉煤气黑度带出物含量碳黑为8~16克/标准米3煤气,焦油为10~16克/标准米3煤气,发生炉煤气热值为1400~1600千卡/标准米3煤气,经煤气交换机的发生炉煤气温度为350~470℃,压力为10~50毫米水柱,经熔窑蓄热室预热的发生炉煤气在熔窑燃烧炉口的温度为700~900℃,进入熔窑燃烧炉口的发生炉煤气与助燃空气混合在熔窑内燃烧温度为1500~1700℃,在熔窑内高温熔化后的玻璃液自然冷却的温度为1.15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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