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70251.0 | 申请日: | 2015-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50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颜庆国;杨斌;张昊纬;肖宇华;阮文骏;陈楚;肖文举;鲜景润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北京慧和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50/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9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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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动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它涉及电力系统需求响应电价机制设计领域。其包括如下步骤:1)明确尖峰电价执行期间;2)根据尖峰日触发条件及尖峰日最大允许天数确定尖峰日日期,利用尖峰日预测负荷根据模糊隶属度分析方法确定尖峰时段;3)考虑用户对尖峰电价的需求响应,建立尖峰电价决策模型,分析比较后设定合理的尖峰费率。本发明方法适合当下的中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态 尖峰 电价 机制 设计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动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首先考虑执行区域负荷季节特征,以月为单位确定尖峰电价执行期限,如定为每年夏季7、8月;(2)、确定尖峰日日期和尖峰时段:根据下月负荷预测结果和尖峰电价触发条件及最大尖峰日允许天数,确定尖峰日的日期;尖峰电价触发条件可定为下月某日预测负荷超过最大预测负荷的95%;尖峰日的确定必须在达到触发条件的同时满足最大允许天数的条件,即若满足触发条件的天数超过尖峰日最大允许天数,则依据最大允许天数的标准按预测负荷的大小从高到低选择日期;尖峰时段则利用尖峰日原高峰时段的预测负荷曲线特征,利用模糊隶属度将原高峰时段划分为两个时段,即新的尖峰时段和高峰时段;(3)、设计尖峰电价费率体系:基于消费者心理学理论,建立用户对于尖峰电价的需求响应模型;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供电公司和用户的利益,在多种不同的尖峰电价和电价折扣组合情况下,选取合理的尖峰电价费率;在执行月前通知用户,用户自愿签订尖峰电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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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 计算;推算;计数
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G06Q10-00 行政;管理
G06Q10-02 .预定,例如用于门票、服务或事件的
G06Q10-04 .预测或优化,例如线性规划、“旅行商问题”或“下料问题”
G06Q10-06 .资源、工作流、人员或项目管理,例如组织、规划、调度或分配时间、人员或机器资源;企业规划;组织模型
G06Q10-08 .物流,例如仓储、装货、配送或运输;存货或库存管理,例如订货、采购或平衡订单
G06Q10-10 .办公自动化,例如电子邮件或群件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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