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470251.0 | 申请日: | 2015-07-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50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 发明(设计)人: | 颜庆国;杨斌;张昊纬;肖宇华;阮文骏;陈楚;肖文举;鲜景润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北京慧和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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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09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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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态 尖峰 电价 机制 设计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电力系统需求响应电价机制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 种动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用电负荷逐年攀升,加剧了特殊时期电力供 应紧张的局面。特别是夏季高峰负荷屡创新高,对电网的可靠性造成了 很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传统做法为增加装机容量、执行有 序用电等。而借鉴国外广泛应用的需求响应,可以有效提高终端用电效 率,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提高安全性 和经济性。
目前,需求响应电价机制中的峰谷分时电价在我国已得到实施应用, 但是分时电价对夏季少数“特殊日”的尖峰负荷起不到很好的效果。而 尖峰电价作为一种新兴的动态定价机制,尖峰日执行尖峰费率,非尖峰 日提供电价折扣,这样能够有针对性地引导用户减少或者转移尖峰负荷。 但我国现仅在北京、江西、重庆等少数城市实施尖峰电价试点,且试点 尖峰电价均是在原有的分时电价基础上增加一个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 价在原高峰时段电价的基础上再适当调高,实质为尖-峰-平-谷分时电 价,动态性差。因此,面向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设计一种合理的动态 尖峰电价机制对缓解夏季电力供应紧张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国外现有尖峰电价机制设计多是基于实时电 价、在我国可操作性差的问题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动态 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能有效改善夏季负荷曲线,起到削峰填谷的 作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动 态尖峰电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1.首先考虑执行区域负荷季节特征,以月为单位确定尖峰电价执行 期限,如定为每年夏季7、8月。
2.确定尖峰日日期和尖峰时段。根据下月负荷预测结果和尖峰电价 触发条件及最大尖峰日允许天数,确定尖峰日的日期。尖峰电价触发条 件可定为下月某日预测负荷超过最大预测负荷的95%。尖峰日的确定必 须在达到触发条件的同时满足最大允许天数的条件,即若满足触发条件 的天数超过尖峰日最大允许天数,则依据最大允许天数的标准按预测负 荷的大小从高到低选择日期。尖峰时段则利用尖峰日原高峰时段的预测 负荷曲线特征,利用模糊隶属度将原高峰时段划分为两个时段,即新的 尖峰时段和高峰时段。
3.设计尖峰电价费率体系。基于消费者心理学理论,建立用户对于 尖峰电价的需求响应模型。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供电公司和用户的利 益,在多种不同的尖峰电价和电价折扣组合情况下,选取合理的尖峰电 价费率。在执行月前通知用户,用户自愿签订尖峰电价合同。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以月份为尖峰电价执行期,确定尖峰日 日期及尖峰费率后提前通知用户,保障用户利益的同时兼顾了尖峰电价 的动态性,在我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型,能有效改善夏季负荷曲线, 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图1为本发明的尖峰电价机制设计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不同时段的负荷转移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尖峰电价实施前后典型负荷日的负荷曲线对比示意 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 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参照图1-3,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动态尖峰电 价机制的设计方法,具体步骤为:
一、明确执行期限
根据负荷的季节特点,一般城市的高峰负荷期为7、8月份,则尖峰 电价执行期限定为7、8月份。不同的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微调,延 长至6、7、8月或者7、8、9月。
二、确定尖峰日日期和尖峰时段
本发明是以月份为单位的尖峰电价机制设计方法,要提前确定执行 期限内每月的尖峰日日期。根据负荷预测,结合尖峰电价触发条件及最 大尖峰日允许天数确定下月尖峰日日期。尖峰电价触发条件可定为下月 某日预测负荷超过最大预测负荷的95%。尖峰日的确定必须在达到触发 条件的同时满足最大允许天数的条件,即若满足触发条件的天数超过尖 峰日最大允许天数,则依据最大允许天数的标准按预测负荷的大小从高 到低选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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