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364592.X | 申请日: | 2015-06-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498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 发明(设计)人: | 王雪萍;唐军;刘欢;刘婵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258 | 分类号: | H04N21/258;H04N21/433 |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罗韬 |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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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大数据平台中心建立收视率业务系统,通过收视率业务系统采集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大数据平台中心对收视率业务系统收集的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电视终端建立业务关系,大数据平台中心根据分析的数据,指令电视系统提示用户观看节目或者自动录制、存储电视节目。本发明提供的方法不需要用户手动录制电视节目,大大提高了电视的用户体验,能让用户一学就会,并且它的功能实用,能让用户体会到电视的优越性,这种方法使用户体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数据中心 平台 电视 复制 节目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在大数据平台中心建立收视率业务系统;步骤二、在电视上设置收视率业务系统数据采集终端,用于向收视率业务系统回传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步骤三、大数据平台中心对收视率业务系统收集的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电视系统建立业务关系;步骤四、当电视处于开机状态下时,电视系统分析到用户每天定点观看的一个电视节目,用户当时未观看,则直接提示用户观看此节目,如果此时用户不观看此节目,电视系统判断遥控器在间隔时间段内没有响应,电视系统自动录制此电视节目,录制完成后并自动存储此电视节目至本地媒体,此后当电视系统判断到遥控器有响应时,自动提示用户有电视节目已为您复制成功,用户可以选择立即观看、稍候观看、删除录制;步骤五、当电视处于休眠或者待机状态下时,电视屏幕处于关闭状态,CPU在正常运行,如果电视系统分析到用户每天定点观看的一个电视节目,此时电视系统自动录制、存储此电视节目至本地媒体,然后,当用户取消休眠或者待机状态下的电视时,电视系统会自动提示用户有电视节目播放时您未观看,系统已录制并存储该电视节目,用户可以选择立即观看、稍候观看、删除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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