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510364592.X 申请日: 2015-06-26
公开(公告)号: CN105049884A 公开(公告)日: 2015-11-11
发明(设计)人: 王雪萍;唐军;刘欢;刘婵 申请(专利权)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N21/258 分类号: H04N21/258;H04N21/433
代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罗韬
地址: 621000 四***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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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基于 数据中心 平台 电视 复制 节目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在大数据平台中心建立收视率业务系统;

步骤二、在电视上设置收视率业务系统数据采集终端,用于向收视率业务系统回传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

步骤三、大数据平台中心对收视率业务系统收集的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电视系统建立业务关系;

步骤四、当电视处于开机状态下时,电视系统分析到用户每天定点观看的一个电视节目,用户当时未观看,则直接提示用户观看此节目,如果此时用户不观看此节目,电视系统判断遥控器在间隔时间段内没有响应,电视系统自动录制此电视节目,录制完成后并自动存储此电视节目至本地媒体,此后当电视系统判断到遥控器有响应时,自动提示用户有电视节目已为您复制成功,用户可以选择立即观看、稍候观看、删除录制;

步骤五、当电视处于休眠或者待机状态下时,电视屏幕处于关闭状态,CPU在正常运行,如果电视系统分析到用户每天定点观看的一个电视节目,此时电视系统自动录制、存储此电视节目至本地媒体,然后,当用户取消休眠或者待机状态下的电视时,电视系统会自动提示用户有电视节目播放时您未观看,系统已录制并存储该电视节目,用户可以选择立即观看、稍候观看、删除录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四中所述电视系统在2~5min的时间间隔内判断遥控器的响应情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二中所述回传电视用户的使用数据包括用户每天定点观看的电视节目、当前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地媒体的储存范围为50~100G。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基于大数据中心平台电视复制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视为智能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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