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及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38967.6 | 申请日: | 2014-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299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发明(设计)人: | 谢再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09/86 | 分类号: | C07D209/86;C07F7/10;C09K11/06;H01L5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刘松 |
地址: | 201201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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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致发光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以及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有机发光层,所述有机发光层包括至少一层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其中一层或一层以上所述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的分子结构为:空穴传输基团‑非共轭空阻‑电子传输基团,所述主体材料分子的最高占据分子轨道和最低未占分子轨道的能级差不小于5.2eV,且三线态能级和单线态能级的能级差不小于2.8eV。本发明的主体材料兼具有传空穴和传电子的双极性功能,那么电子和空穴就能够在发光层的主体材料中得到有效平衡,能够形成激子传递给客体材料,然后释放出光子,能有效发光,提高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显示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层包括两层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分别为第一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和第二主体客体掺杂材料;所述第一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4,4’,4”-三(N-咔唑基)三苯胺,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所述第二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以下任一种双极性化合物,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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