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及显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138967.6 | 申请日: | 2014-04-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299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 发明(设计)人: | 谢再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D209/86 | 分类号: | C07D209/86;C07F7/10;C09K11/06;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刘松 |
| 地址: | 201201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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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层包括两层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分别为第一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和第二主体客体掺杂材料;
所述第一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4,4’,4”-三(N-咔唑基)三苯胺,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所述第二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以下任一种双极性化合物,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
2.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层包括三层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分别为第三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第四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和第五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其中,所述第四主体客体掺杂材料位于所述第三主体客体掺杂材料和所述第五主体客体掺杂材料之间;
所述第三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4,4’,4”-三(N-咔唑基)三苯胺,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所述第四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通式I所示的双极性化合物和4,4’,4”-三(N-咔唑基)三苯胺,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所述第五主体客体掺杂材料的主体材料为以下任一种双极性化合物,客体材料为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
3.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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