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熏酱肉类和豆制品类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04956.0 | 申请日: | 2013-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94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隋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隋明杰 |
主分类号: | A23L1/314 | 分类号: | A23L1/314;A23L1/311;A23L1/318;A23L1/315;A23L1/30;A23C20/02 |
代理公司: | 长春众益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22211 | 代理人: | 纪尚 |
地址: | 130012 吉林***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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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熏酱肉类和豆制品类的制作方法,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其方法是:原料配比是:大料1.5-2.5、花椒1.5-2.5、丁香1.5-2.5、红蔻1.5-2.5、白蔻1.5-2.5、肉蔻1.5-2.5、草蔻1.5-2.5、草果1.5-2.5、白果1.0-2.0、桂皮1.5-2.5、小茴香0.5-1.5、香叶1.5-2.5、良姜1.5-2.5、千里香0.5-1.5、陈皮1.0-2.0、砂仁1.5-2.5、清水600-800、肉500-600、豆制品500-600。经选料、做形、焯水、蒸煮、熏制。其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中所使用的一些中药可散寒、燥湿、消食、行气调中、暖胃、祛痰截疟等功效,这些中药平时极少摄入但又对人体极为有益,集保健与调味一体,并且对熏制出的肉类及豆制品里外入味,透而不柴;熏的色泽丰润,香而不腻。将现代工业化理念与传统技术相融合,实现熏酱制品的产业化。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酱肉 豆制品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熏酱家禽肉类的制作方法,其制作方法是:原料配比是大料 1.5‑2.5 花椒1.5‑2.5 丁香1.5‑2.5 红蔻1.5‑2.5 白蔻1.5‑2.5 肉蔻1.5‑2.5 草蔻1.5‑2.5草果1.5‑2.5白果1.0‑2.0桂皮1.5‑2.5小茴香0.5‑1.5 香叶1.5‑2.5良姜1.5‑2.5千里香0.5‑1.5陈皮1.0‑2.0砂仁1.5‑2.5清水 600‑800肉500‑600豆制品500‑600上述原料均为重量比;制作方法是选料,将调料和中药料按配比装入棉质药料袋内备用,将家禽类脱毛、去除五脏、洗净;做形,对家禽类用木棒敲打禽身至柔软便于做形,禽头盘于翅膀之下,禽爪放于膛内,备用;焯水,将家禽类放于100℃沸水锅中煮5分钟后,捞出用温水冲洗掉上面粘附的血沫并沥干水分备用;蒸煮,将药料袋放入清水中煮沸后,将家禽类放入药料沸水中,蒸煮2‑3小时后,把家禽类捞出,放在铁帘上沥干水分;蒸煮家禽后的汤为老汤备用;熏制,按煮后家禽类与白糖重量比20:1‑2秤取白糖,并将白糖放置锅底加热至280‑340℃℃,将铁帘上的家禽类放置锅里,熏至金黄色,取出晾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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