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敞蓬车的可收回式顶篷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16285.7 | 申请日: | 2012-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324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D·G·巴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独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J7/00 | 分类号: | B60J7/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胜利;李隆涛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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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可收回式顶篷,所述车辆具有敞开顶部,所述车辆具有四门,所述可收回式顶篷包括左和右后翻车保护杆,所述左和右后翻车保护杆从后底板竖直地突出到竖直壁之上,所述翻车保护杆向前突出,以便联接横向翻车保护杆而形成翻车保护架,所述可收回式顶篷包括与三个水平侧部中的两个附连的支承件。所述可收回式顶篷包括附连至支承件的连杆臂,所述连杆臂被构造成:能从收回位置移动至伸展位置,所述连杆臂包括具有第一渐缩式互连孔眼的弓形臂,所述第一渐缩式互连孔眼成形为:能接收第一连接器并使第一连接器凹进,从而使第一连接器的端部与所述弓形臂的第一表面齐平。所述可收回式顶篷包括外罩材料,所述外罩材料在顶篷伸展时覆盖敞开顶部。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敞蓬车 可收回 顶篷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车辆的可收回式顶篷,所述车辆是四门车辆,所述车辆具有敞开顶部式前客厢和敞开顶部式后厢,所述后厢具有水平底板和大体竖直的壁结构,其中所述大体竖直的壁结构位于形成所述后厢的至少三个水平侧部上,所述后厢在底部上以所述底板为界且侧向地以所述竖直的壁结构为界,所述后厢具有敞开顶部,所述后厢包括左后翻车保护杆和右后翻车保护杆,所述左后翻车保护杆和右后翻车保护杆从后厢的底板的后部竖直地突出到竖直壁的高度之上,所述翻车保护杆在车顶高度处向前突出而联接横向翻车保护杆并形成翻车保护架,所述可收回式顶篷包括:(a)第一和第二支承件,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附连至形成后厢的三个水平侧部中的两个;(b)附连至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的多个连杆臂,所述多个连杆臂被构造成能从收回位置移动至伸展位置,所述多个连杆臂包括第二弓形臂,所述第二弓形臂包括第一渐缩式互连孔眼,所述第一渐缩式互连孔眼成形为能接收第一连接器并使第一连接器凹进,从而使第一连接器的端部与第二弓形臂的第一表面齐平,所述多个连杆臂包括第四弓形臂,所述第四弓形臂包括弧形部分,使得所述弧形部分帮助将第四弓形臂折叠到所述多个连杆臂中,而不与所述多个连杆臂的联接部交叉;和(c)外罩材料,所述外罩材料被定向成能跨过所述多个连杆臂的至少一部分,使得当所述多个连杆臂处于伸展位置时,前和后厢的敞开顶部大体上被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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