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药膳灵芝肉鸡的培育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3323.4 | 申请日: | 2012-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91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何寒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寒 |
主分类号: | A01K67/02 | 分类号: | A01K67/02;A23K1/18;A23K1/10;A23K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1500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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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家禽饲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药膳灵芝肉鸡的培育方法。具体包括:用发酵好的成品灵芝固体菌丝体或液体菌丝体为添加剂,再根据肉鸡的生长阶段来调整投喂昆虫及新鲜蔬菜来达到既可以提高肉鸡的口感及品质,又可以由此降低饲养成本的目的。灵芝菌丝体培养周期很短,生产成本极低,用来饲喂鸡,其使用成本微乎其微,鸡食后不但增强体抗力,食其肉可达到药食同源的效果。通过本发明培育的肉鸡生产成本极低,却培育出高品质、极具特色的肉鸡,商品肉鸡市场前景好、卖价高,饲养者获利丰厚。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药膳 灵芝 肉鸡 培育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药膳灵芝肉鸡的培育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1)小鸡长到20日龄时开始给其投喂药用菌——灵芝的菌丝体,投喂方法:固体菌丝按主要食料3~4%的量、液体菌丝按主要食料8~10%的量,将灵芝菌丝和主要食料拌匀后才给鸡投喂,一天喂两次,分别是上午8点和下午5点;持续饲喂到150~170天;(2)肉鸡长到40日龄时开始在投喂灵芝菌丝体的基础上再给其投喂人工饲养的黄粉虫、蝇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搭配混合;投喂方法:所投喂的昆虫按主要食料5~6%的量投放到食料中,一天喂两次,分别是上午8点和下午5点;持续饲喂到150~170天;(3)肉鸡长到60日龄时开始在投喂灵芝菌丝体、昆虫的基础上再给其投喂新鲜蔬菜;投喂方法:在主要食料及昆虫的基础上每只鸡再多投喂1~2两新鲜蔬菜/天,一天喂两次,分别是上午8点和下午5点;持续饲喂到150~1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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