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自动回收垃圾的道路清扫车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63365.8 | 申请日: | 2011-05-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70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 发明(设计)人: | 魏翔宇;黄炜;吴剑斌;任开明;周水庭;王水林;吴致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理工学院 | 
| 主分类号: | E01H1/04 | 分类号: | E01H1/04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麻艳 | 
| 地址: | 361024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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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自动回收垃圾的道路清扫车,包括固定在车身的支架上的立扫机构、垃圾回收机构、畚斗及垃圾箱,其还包括动力机构;所述垃圾回收机构包括若干排刷,各排刷间隔设置在链条上,该链条则连接在两个上下设置的链轮上;所述畚斗位于所述立扫及下方链轮之间,其固定在一连杆机构的前端,该连杆机构的后端则枢接在支架上;该清扫车还包括可以带动上述连杆机构在一角度范围内抬起并回落的所述提升机构。通过该垃圾回收机构并配合提升机构,可将畚斗定时翻起,并将其内垃圾倒在排刷上,由排刷将垃圾提升并倾倒到垃圾桶内,从而实现垃圾的自动回收,清扫车在清扫过程中不用停下,省时又省力。 |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回收 垃圾 道路 清扫 | ||
【主权项】:
                一种可自动回收垃圾的道路清扫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在车身的支架上的立扫机构、垃圾回收机构、畚斗及垃圾箱,其还包括动力机构;所述立扫机构包括两个左右设置的立扫以及可带动立扫旋转的立扫传动机构;所述垃圾回收机构包括若干排刷,各排刷间隔设置在链条上,该链条则连接在两个上下设置且转轴与地面平行的链轮上,而位于上方的链轮位于所述垃圾桶的前方上侧;所述畚斗位于所述立扫及下方链轮之间,且其开口与位于下方的排刷相对;该畚斗固定在一连杆机构的前端,该连杆机构的后端则枢接在支架上;该清扫车还包括可以带动上述连杆机构在一角度范围内抬起并回落的所述提升机构;所述动力机构与所述的立扫传动机构和垃圾回收机构的其中一个链轮直接或间接相连以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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