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采用酶解法制备的猪肉香精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384781.5 | 申请日: | 2011-11-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81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 发明(设计)人: | 苗家芹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231 | 分类号: | A23L1/231 |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李莉华 |
| 地址: | 30030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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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采用酶解法制备的猪肉香精,该香精由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得到:按照重量份数称取猪肉1-2份,水2-4份,置于反应器中在100-300转/分下进行酶解,控制酶解温度50-60℃,在自然pH条件下进行酶解,酶解0.5-4小时后升温至70-100℃灭酶10分钟,制得猪肉香精。其中选用的酶为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胰蛋白酶,或者是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风味蛋白酶,或者是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胰蛋白酶和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风味蛋白酶的两者的混合物。本发明制备的香精肉味浓郁、自然协调、象真度高,口感醇厚。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采用 解法 制备 猪肉 香精 | ||
【主权项】:
一种采用酶解法制备的猪肉香精,其特征在于:该香精由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得到:按照重量份数称取猪肉1‑2份,水2‑4份,置于反应器中在100‑300转/分下进行酶解,控制酶解温度50‑60℃,在自然pH条件下进行酶解,酶解0.5‑4小时后升温70‑100℃灭酶10分钟,制得猪肉香精,其中选用的酶为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胰蛋白酶,或者是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风味蛋白酶,或者是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胰蛋白酶和占猪肉和水总质量0.1‑1%的风味蛋白酶的两者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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