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材料、可见光发光装置与紫外光发光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356915.2 | 申请日: | 2011-11-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940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 发明(设计)人: | 叶耀宗;刘伟仁;邱奕祯;张学明;龚晏莹;陈登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09K11/81 | 分类号: | C09K11/81;H01L33/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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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荧光材料、可见光发光装置与紫外光发光装置,所提供的荧光材料具有化学式如下:M(M’1-y-zEuyMnz)(M”1-xPrx)(PO4)2;其中M为一价金属元素,且M为Li、Na、K或其组合物;M’、Eu及Mn为二价金属元素,且M’为Ca、Sr、Ba、Mg、Zn或其组合物;M”及Pr为三价金属元素,且M”为Sc、Y、La、Lu、Al、Ga、In或其组合物;0≤x≤0.2;0≤y≤0.1;0≤z≤0.2;以及x+y+z≠0。 |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 材料 可见光 发光 装置 紫外光 | ||
【主权项】:
一种荧光材料,其具有化学式如下:M(M’1‑y‑zEuyMnz)(M”1‑xPrx)(PO4)2;其中M为一价金属元素,且M为Li、Na、K或其组合物;M’、Eu及Mn为二价金属元素,且M’为Ca、Sr、Ba、Mg、Zn或其组合物;M”及Pr为三价金属元素,且M”为Sc、Y、La、Lu、Al、Ga、In或其组合物;0≤x≤0.2;0≤y≤0.1;0≤z≤0.2;并且x+y+z≠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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