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的选档执行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105092.6 | 申请日: | 2011-04-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14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 发明(设计)人: | 高阳;陈勇;罗大国;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H61/28 | 分类号: | F16H61/28 |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 地址: | 317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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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的选档执行机构,属于机械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5挡及以下挡位的AMT选挡执行机构无法满足选挡四个位置要求的问题。本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的选档执行机构,设置于自动变速箱的换挡杆处,该机构包括若干位于相邻两个换挡杆之间的换挡件,所述的换挡件为两个油缸和位于两油缸之间的活塞杆,活塞杆的两端分别位于上述的两个油缸内且在活塞杆上具有能拨动换挡杆的拨叉,上述的若干换挡件与液压管路相连。本发明为若干设于相邻两换挡杆之间的换挡件,每个换挡件独立且均通过液压管路集中控制,换挡时没有选档过程,大大降低了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换挡时动力中断的时间,使得换挡快速、稳定。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械式 自动 变速箱 执行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的选档执行机构,设置于自动变速箱的换挡杆处,其特征在于,该机构包括若干位于相邻两个换挡杆之间的换挡件,所述的换挡件为两个油缸(1)和位于两油缸(1)之间的活塞杆(2),活塞杆(2)的两端分别位于上述的两个油缸(1)内且在活塞杆(2)上具有能拨动换挡杆的拨叉(3),上述的若干换挡件与液压管路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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