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速摄像机镜头保护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24953.2 | 申请日: | 201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976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13 |
发明(设计)人: | 林文;李月明;韩刚;刘卫国;吴成明;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56 | 分类号: | G03B17/56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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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像机附属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高速摄像机镜头保护支架。该保护支架包括均匀分布于摄像机的镜头四周的若干固定板,所述的固定板的一端与摄像机的机身连接,所述的若干固定板中间设置有“O”形固定圈,所述的“O”形固定圈位于所述镜头的外侧,“O”形固定圈与所述固定板连接。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跟踪拍摄碰撞试验时,可以对高速摄像机的镜头进行保护,避免镜头损坏,影响正常拍摄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高速 摄像机 镜头 保护 支架 | ||
【主权项】:
一种高速摄像机镜头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均匀分布于摄像机(1)的镜头(1 1)四周的若干固定板(3),所述的固定板(3)的一端与摄像机(1)的机身(1 2)连接,所述的若干固定板(3)中间设置有“O”形固定圈(5),所述的“O”形固定圈(5)位于所述镜头(1 1)的外侧,“O”形固定圈(5)与所述固定板(3)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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