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充电功能的台灯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75861.X | 申请日: | 2010-10-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520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赵小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南达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6;H02J7/02 |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吴无惧 | 
| 地址: | 313009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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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公开了一种带充电功能的台灯。它包括底座(1)和电源线(4),底座(1)上设有支架(2),支架(2)上设有灯罩(5),灯罩(5)下方设有灯管(6),所述底座(1)上设有充电式电瓶(3),充电式电瓶(3)与电源线(4)相连接。本实用新型由于将充电功能引入到传统的台灯领域,大大提高了台灯的附加值。平时可对台灯进行充电,充满电后的台灯能够根据需要四处移动,有效避免因外接电源插座的位置设置不合理带来的影响。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功能 台灯 | ||
【主权项】:
                带充电功能的台灯,包括底座(1)和电源线(4),底座(1)上设有支架(2),支架(2)上设有灯罩(5),灯罩(5)下方设有灯管(6),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设有充电式电瓶(3),充电式电瓶(3)与电源线(4)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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