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充电功能的台灯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75861.X | 申请日: | 2010-10-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520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赵小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南达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6;H02J7/02 |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吴无惧 |
| 地址: | 313009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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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功能 台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尤其涉及一种带充电功能的台灯。
背景技术
目前的台灯种类繁多,不可尽数,然而加装一个功能性部件来对原有台灯进行功能和结构性改进的并不多见。原有的大多数台灯均是功能单一、设计陈旧,毫无新意。如何对传统的台灯进行结构和功能改进,引入现代新技术产品功能,以期更适合办公日常生活使用,则成为台灯研发制造机构共同面临的任务。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台灯功能单一、设计陈旧、毫无新意等诸多缺点,而提供了一种设计新颖的带充电功能的台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带充电功能的台灯,包括底座和电源线,底座上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灯罩,灯罩下方设有灯管,所述底座上设有充电式电瓶,充电式电瓶与电源线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充电式电瓶嵌设在底座的上表面,且与底座可拆式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支架的高度为40厘米至60厘米。
作为优选,所述电源线从底座侧面引出并与外接电源相接。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由于将充电功能引入到传统的台灯领域,大大提高了台灯的附加值。平时可对台灯进行充电,充满电后的台灯能够根据需要随时移动,有效避免因外接电源插座的位置设置不合理带来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
带充电功能的台灯,包括底座1和电源线4,底座1上设有支架2,支架2上设有灯罩5,灯罩5下方设有灯管6,所述底座1上设有充电式电瓶3,充电式电瓶3与电源线4相连接。
充电式电瓶3嵌设在底座1的上表面,且与底座1可拆式连接。
支架2的高度为40厘米至60厘米,电源线4从底座1侧面引出并与外接电源相接。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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