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截骨固定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14982.9 | 申请日: | 200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13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穆雄铮;俞哲元;俞良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68 | 分类号: | A61B17/68;A61B17/92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地址: | 20001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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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截骨固定装置,包含截骨卡位器、击钉单元、气密室和压缩气源,所述截骨卡位器设置于所述击钉单元前端,所述击钉单元内放置骨固定钉,所述击钉单元和所述压缩气源分别与所述气密室连接,所述压缩气源与所述气密室之间设置有气阀,所述气阀未开启时,所述气密室内部为常压状态,气阀开启后,骨固定钉在气压作用下射出,对骨结构进行固定。本实用新型装置操作方便,减少了颧弓颧骨术中固定骨结构时所需的软组织分离范围,降低了手术并发症的风险,同时缩短了手术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截骨固定装置,包含截骨卡位器、击钉单元、气密室和压缩气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卡位器设置于所述击钉单元前端,所述击钉单元内放置骨固定钉,所述击钉单元和所述压缩气源分别与所述气密室连接,所述压缩气源与所述气密室之间设置有气阀,所述气阀未开启时,所述气密室内部为常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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