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某些芳香剂组分从个人护理组合物的增强的递送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12638.X | 申请日: | 2008-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30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杨琳;P·钱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31 | 分类号: | A61K8/31;A61K8/37;A61K8/41;A61Q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韦欣华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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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一种具有芳香剂的个人护理组合物,其掺入苧烯、γ萜品烯、巴西酸亚乙酯或其组合,连同季铵盐。该季铵盐具有结构AB,其中A是阳离子电荷组分,B是阴离子电荷组分,且A具有一个季铵化氮原子,至少两个羟基且分子量不高于250。该季铵盐用作气味促进剂以当个人护理组合物首先施加于人皮肤或毛发时增强芳香剂组分挥发。 | ||
搜索关键词: | 某些 芳香剂 组分 个人 护理 组合 增强 递送 | ||
【主权项】:
1.个人护理组合物,包括:(i)0.000001至2%的芳香剂组分,选自苧烯、γ萜品烯、巴西酸亚乙酯和其混合物;(ii)0.05%到30%重量的二羟基丙基季铵盐,其结构为AB,其中A是盐AB的阳离子带电组分,B是盐AB的阴离子带电组分,且A具有单一季铵化氮原子,至少两个羟基且分子量不高于250;和(iii)化妆品可接受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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