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某些芳香剂组分从个人护理组合物的增强的递送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12638.X | 申请日: | 2008-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30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杨琳;P·钱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31 | 分类号: | A61K8/31;A61K8/37;A61K8/41;A61Q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韦欣华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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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某些 芳香剂 组分 个人 护理 组合 增强 递送 | ||
1.个人护理组合物,包括:
(i)0.000001至2%的芳香剂组分,选自苧烯、γ萜品烯、巴西酸亚 乙酯和其混合物;
(ii)0.05%到30%重量的二羟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和
(iii)化妆品可接受的载体。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选自保留在皮肤上的乳剂和膏 霜、香波、毛发调理剂、淋浴凝胶剂、盥洗皂条、防汗剂、除臭剂、 牙科产品、剃须膏、脱毛剂、唇膏、粉底、睫毛油、无日照晒黑剂以 及防晒乳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该芳香剂组分是苧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该芳香剂组分是γ萜品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该芳香剂组分是巴西酸亚 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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