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玩具车底盘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44023.2 | 申请日: | 2008-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1401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01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9/15 | 分类号: | A63H19/15;A63H29/22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 卉 |
地址: | 51580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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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车底盘结构,其特征在于:底盘设有电机室,电机室设在底盘中部,电池室设在电机室的两侧。本实用新型改变了以往电机室和电池室前后布置的结构形式,有效缩短了玩具车的长度,减少了体积,使重量分布均衡,提高了赛车速度。由于底盘也可以由两段或三段制成,满足玩家自我动手升级玩具车,方便玩家更换不同传动比的齿轮组和不同结构的前导轮及后轮,增强可玩性;由于把底盘底部设有与导轨外形相适配并可容置导轨的凹面,方便与管状轨道相配合,减少体积和空气阻力,提高玩具车速度。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玩具车 底盘 结构 | ||
【主权项】:
1、一种玩具车底盘结构,其特征在于:底盘(1)设有电池室(122)和用于装置驱动电机的电机室(81),所述电机室(81)设在底盘(1)中部,电池室(122)设在电机室(81)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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