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海参(鲍鱼)即食品及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57293.9 | 申请日: | 2008-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57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张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市原生源海参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3 | 分类号: | A23L1/33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于涛 |
地址: | 2642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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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食品制备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海参(鲍鱼)即食品及制备方法,其特征是以海参(鲍鱼)和海菜为主要原料,添加少许调味剂而制成,海参(鲍鱼)和海菜的重量比为10-20∶1,制备步骤为:原料验收及处理;煮制原汤;高压灭菌;浸泡冷却;冷冻;真空包装等,本方法处理后的海参和鲍鱼较好的保持了这些海产品的原有形态、原有味道和营养成分,且易于保管,携带方便,可供人们加热后食用,适用于宾馆、饭店等高级宴席,也适用于老人、体质虚弱者及疾病患者快速康复食用,特别适用于外出旅游、野餐等场合,具有工艺简单,操作容易,节约能源,方便卫生,可低温保存,经济效益好等特点,本制备方法可广泛适用于海参、鲍鱼、等海鲜的制备处理,有着较好的推广价值。 | ||
搜索关键词: | 海参 鲍鱼 食品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海参(鲍鱼)即食品,其特征在于以海参(鲍鱼)和海菜为主要原料,添加少许调味剂而制成,海参(鲍鱼)和海菜的重量比为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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