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玩具象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8971.0 | 申请日: | 200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07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发明(设计)人: | 陈春拥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春拥 |
主分类号: | A63H11/20 | 分类号: | A63H11/20;A63H29/22;A63H3/36 |
代理公司: | 汕头新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希南 |
地址: | 515800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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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电动玩具象。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现有同类玩具象的机构箱较大和不紧凑、驱动杆较复杂、躯壳体必须较大等问题。技术方案要点:包括躯壳体、四支、鼻子、尾巴、机构箱、驱动杆等,特征是传动变速机构设置于箱体前部,传动变速机构的动力输出轴上固定有三个偏心转动件,其中处于中间位置的偏心转动件通过驱动杆与鼻子作驱动连接,另二个处于两侧位置的偏心转动件分别与二个前脚作驱动连接、并通过驱动杆分别与二个后脚作驱动连接,一个与后脚作驱动连接的驱动杆还与尾巴作驱动连接。躯壳体上的头部还与躯壳体其他部分作摆转配合,处于中间位置的偏心转动件通过驱动杆与头部作驱动连接。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玩具 | ||
【主权项】:
1、一种电动玩具象,包括躯壳体、四支、鼻子、尾巴、机构箱、驱动杆等,其中四支、鼻子、尾巴分别摆转配合在躯壳体上,机构箱由箱体及装于其上的电机、干电池、传动变速机构构成,干电池与电机作供电连接,电机与传动变速机构作驱动配合,传动变速机构的驱动端通过驱动杆分别与四支、鼻子、尾巴作驱动配合,其特征是:传动变速机构设置于箱体前部,传动变速机构的动力输出轴上固定有三个偏心转动件,其中处于中间位置的偏心转动件通过驱动杆与鼻子作驱动连接,另二个处于两侧位置的偏心转动件分别与二个前脚作驱动连接、并通过驱动杆分别与二个后脚作驱动连接,一个与后脚作驱动连接的驱动杆还与尾巴作驱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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