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玩具象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78971.0 | 申请日: | 2007-12-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07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 发明(设计)人: | 陈春拥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春拥 |
| 主分类号: | A63H11/20 | 分类号: | A63H11/20;A63H29/22;A63H3/36 |
| 代理公司: | 汕头新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希南 |
| 地址: | 515800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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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玩具 | ||
1、一种电动玩具象,包括躯壳体、四支、鼻子、尾巴、机构箱、驱动杆等,其中四支、鼻子、尾巴分别摆转配合在躯壳体上,机构箱由箱体及装于其上的电机、干电池、传动变速机构构成,干电池与电机作供电连接,电机与传动变速机构作驱动配合,传动变速机构的驱动端通过驱动杆分别与四支、鼻子、尾巴作驱动配合,其特征是:传动变速机构设置于箱体前部,传动变速机构的动力输出轴上固定有三个偏心转动件,其中处于中间位置的偏心转动件通过驱动杆与鼻子作驱动连接,另二个处于两侧位置的偏心转动件分别与二个前脚作驱动连接、并通过驱动杆分别与二个后脚作驱动连接,一个与后脚作驱动连接的驱动杆还与尾巴作驱动连接。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玩具象,其特征是所述躯壳体上的头部与躯壳体其他部分作摆转配合,处于中间位置的偏心转动件通过驱动杆与头部作驱动连接。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玩具象,其特征是所述躯壳体上摆转配合有耳朵,由头部的内杆与耳朵作驱动连接。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玩具象,其特征是所述躯壳体内设有喷水装置,喷水装置由水箱、可压缩水囊和输水管构成,水箱设在机构箱上方,可压缩水囊设在机构箱一侧,可压缩水囊的进水口与水箱出水口连通,输水管一头接可压缩水囊的出水口、其另一头接往鼻子的喷水口,一个与后脚作驱动连接的驱动杆上设有压释件,压释件与可压缩水囊作交替地压缩和释放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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