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安全警示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1457.0 | 申请日: | 2007-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358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来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永来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1/14;F21V17/00;E01F9/016 |
代理公司: | 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谭志强 |
地址: | 52900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安全警示灯架,包括警示灯筒,警示灯筒内设有电池仓和灯筒发光体,警示灯筒的中下部连接有三只活动警示支脚和一横向警示板,横向警示板用于安装在相邻的活动警示支脚的下部,活动警示支脚的内侧安装有辅助支撑条,辅助支撑条的前连接端可连接至警示灯筒的中下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三只活动警示支脚和横向警示板内均设有发光灯,该发光灯与电池仓电连接。本警示灯架采用了在其支脚以及横向警示板上均设置有发光灯的结构,在使用时,支脚与横向警示板内的发光灯工作,构成三角形的发光标志,不但自主发光,而且发光面积大,使用效果佳。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安全 警示 灯架 | ||
【主权项】:
1.新型安全警示灯架,包括警示灯筒(1),警示灯筒(1)内设有电池仓(2)和灯筒发光体(3),警示灯筒(1)的中下部连接有三只活动警示支脚(5)和一横向警示板(10),横向警示板(10)用于安装在相邻的活动警示支脚(5)的下部,活动警示支脚(5)的内侧安装有辅助支撑条(8),辅助支撑条(8)的前连接端可连接至警示灯筒(1)的中下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三只活动警示支脚(5)和横向警示板(10)内均设有发光灯(50)、(100),该发光灯(50)、(100)与电池仓(2)电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永来,未经刘永来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051457.0/,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