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78490.7 | 申请日: | 2007-05-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94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 发明(设计)人: | 杨群英;游嘉德;易旻;杨进友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 主分类号: | G01N33/32 | 分类号: | G01N33/32;G01N21/00 |
| 代理公司: |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韶红 |
| 地址: | 401120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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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本发明操作简单,结果准确可靠,可广泛应用于圆珠笔、签字笔等水溶性及油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采用本发明在有同种类参比样本的情况下可以确定3年内普通可溶性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鉴定 可溶性 油墨 书写 字迹 相对 形成 时间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鉴定可溶性油墨书写字迹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字迹与参比样本字迹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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