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天然气掺氢发动机标定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062635.4 | 申请日: | 2007-0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083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01 |
| 发明(设计)人: | 马凡华;赵淑莉;李勇;刘海全;殷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 主分类号: | F02B43/00 | 分类号: | F02B43/00;F02B43/10;F02D19/02;F02D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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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084北京市1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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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天然气掺氢发动机标定方法属于发动机标定方法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在发动机的低、中、高三档转速下,空燃比和点火提前角分别根据动力性和排放性进行了适当增加和推迟,重新标定了MAP图。按照本方法标定得到的MAP图,对天然气掺氢发动机进行实际控制,使得发动机的控制能够满足国(欧)3的排放要求,与同排量的稀燃天然气发动机相比有了较大改善。 | ||
| 搜索关键词: | 天然气 发动机 标定 方法 | ||
【主权项】:
1、天然气掺氢发动机标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不同的转速下,空燃比和点火提前角按如下方式确定:1)当n≤nmax×30%时,其中n为发动机的实际转速,nmax为发动机的最高转速,空燃比和点火提前角的标定以保持动力性为主,排放性为辅;1.1)实际空燃比随着转速的增加而增加,当量空燃比λ从1.02增加到1.14;所述当量空燃比是实际空燃比和理论空燃比的比值,理论空燃比是单位质量燃料正好充分燃烧所需要的空气的质量;1.2)点火提前角与同排量天然气发动机相比推迟3~5度曲轴转角,取最大扭矩时的最小点火提前角,以保证动力性;2)当nmax×30%<n≤nmax×70%时,空燃比和点火提前角的标定以排放性为主,动力性为辅,保持发动机扭矩降低的量小于同排量天然气发动机相同工况扭矩的5%;2.1)实际空燃比随着转速的增加而增加,当量空燃比λ从1.14增加至1.42;2.2)点火提前角与同排量天然气发动机相比推迟7~10度曲轴转角,取排放物浓度最低时的点火提前角;3)当nmax×70%<n≤nmax×100%时,空燃比和点火角的标定以排放性为主,动力性为辅,保持发动机扭矩降低的量小于同排量天然气发动机相同工况扭矩的5%;3.1)实际空燃比随着转速的增加而增加,当量空燃比λ1.42增加至1.55;3.2)点火提前角与同排量天然气发动机相比推迟7~10度曲轴转角,取排放物浓度最低的点火提前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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