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工业炉窑烟尘治理设施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27828.4 | 申请日: | 2006-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1866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王秀奇;王文理;王跃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秀奇 |
主分类号: | F23J15/00 | 分类号: | F23J15/00 |
代理公司: |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思俊 |
地址: | 030002***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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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工业炉窑烟尘治理设施,它包括地下烟道、烟囱,其特征是:烟道分为与烟囱相通的主烟道和与炉窑相通的副烟道,主烟道与副烟道的横截面积分别不小于1.44平方米与1.2平方米,在副烟道与主烟道之间设置着耐火砖砌的底大上小呈罐形的底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二次燃烧室,在二次燃烧室的中部设置着挡火墙,挡火墙与二次燃烧室底之间有通烟口;在烟囟的烟入口处设置着耐火砖砌的与主烟道相通的喷淋室,喷淋室内安装着∏型分布喷水孔的喷淋管,在喷淋室的下部设置着集水池,在集水池下安装排水管道。可设置脱硫循环水池与上小下呈罐形的并与集水池相通的沉淀循环水池,主烟道可配置2-8个二次燃烧室及副烟道。木实用新型投资小、运行成本低。 | ||
搜索关键词: | 工业炉 烟尘 治理 设施 | ||
【主权项】:
1、一种工业炉窑烟尘治理设施,它包括与炉窑的炉膛相通的地下烟道、烟囱,烟道的一端与烟囱相通,其特征是:所说的烟囱的高度不低于45米,所说的烟道是耐火砖砌的烟道,烟道分为与烟囱相通的主烟道和与炉窑直接相通的副烟道,主烟道的横截面积不小于1.44平方米,副烟道的横截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在副烟道与主烟道相衔接的位置设置着耐火砖砌的二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底大上小呈罐形,二次燃烧室的底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二次燃烧室的进烟口与副烟道相接,二次燃烧室的出烟口与主烟道相通,在二次燃烧室的中部设置着挡火墙,挡火墙与烟道垂直,挡火墙与二次燃烧室底之间有通烟口;在烟囟下的烟入口处设置着耐火砖砌的喷淋室,喷淋室的进烟口与主烟道联接通,喷淋室内安装着∏型喷淋管,若干喷淋管的上部安装在输水管并与该输水管相通,在喷淋管分布着喷水孔,在喷淋室的下部设置着集水池,在集水池下安装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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