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于家庭成员区分使用的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34167.0 | 申请日: | 2006-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82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曾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勇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辅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海燕 |
地址: | 618100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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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便于家庭成员区分使用的筷子,属餐具制品。它包括筷头和筷嘴,其关键技术是在筷头一端具有箍套,箍套外表面具有区分标记;或者是筷头一端具有铰链,铰链另一端具有区分标记;或者是区分标记上有一销钉,筷头顶端有一对应销孔,销钉插入销孔内;或者是区分标记上有螺纹,筷头的顶端相应具有螺纹,区分标记上的螺纹与筷头顶端的螺纹啮合。它可以使家庭成员清楚地区分各自使用的筷子,防止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家庭成员与客人、保姆交叉使用筷子,很好地预防疾病的传播,保护家人健康;就餐时做到筷子专人专用,消除人们的心理障碍,使人们放心就餐,营造轻松的就餐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便于 家庭成员 区分 使用 筷子 | ||
【主权项】:
1. 一种便于家庭成员区分使用的筷子,包括筷头(1)和筷咀(2),其特征是在筷头一端套有箍套(4),在箍套(4)的外表面有区分标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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