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型态的通路营运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078260.6 | 申请日: | 2006-05-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53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 发明(设计)人: | 王美羚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美羚 |
| 主分类号: | G06Q90/00 | 分类号: | G06Q90/00;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一种新型态的通路营运方法,是结合直销营运模式、电子现金交易模式、连锁门市经营模式及到府收送货物流模式来进行资源物资回收工作。由本发明的方法,将可提高资源回收执行者与回收者的执行效率,已使资源回收能更有效率的落实。 |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通路 营运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新型态的通路营运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结合直销营运模式、电子现金交易模式、连锁门市经营模式及到府收送货物流模式来进行资源物资回收工作;主要是以主营运公司为中心,结合直销人员、合约家庭、资源物清运员、特定回收站及电子储值卡业者所形成的一种通路营运方法;主营运公司由直销人员与合约家庭约定家庭资源回收物资回收的条件,并以资源物清运员固定至合约家庭回收资源回收物资,此时合约家庭可由资源物清运员所携带的储值卡机,以电子储值卡方式索取相当的报酬,而资源物清运员在取得资源回收物资后,可转交由特定回收站清算点收,在点收完成后资源物清运员可由特定回收站增加储值卡机的金额,而资源物清运员可于固定时间,向主营运公司结算收取及变卖资源回收物资后的所得,特定回收站亦可于固定时间,向主营运公司结算收取资源回收物所应付出的金额,主营运公司亦可于固定时间,向电子储值卡发行业者结算储入电子储值卡的金额,而合约家庭则可由电子储值卡向电子储值卡业者所合作的店家,换取等值的商品或物资。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美羚,未经王美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10078260.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点样针
- 下一篇:铁路车辆缓冲器箱体磁粉探伤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