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具有点火天线的短电弧放电灯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9800321.2 | 申请日: | 1999-03-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258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6-28 |
| 发明(设计)人: | D·利斯;K·洛恩;M·奥斯曼恩;J·M·德雷格特;G·H·德拉;H·C·M·范德尼乌文赫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J61/54 | 分类号: | H01J61/5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张志醒 |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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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具有 点火 天线 电弧 电灯 装置 | ||
1.一种包括短电弧放电灯(1)和点火天线(2)的装置,该短电弧放电灯包括透明的且有可电离填充物的气密灯室(10),同时在灯室中配置第一和第二电极(11a、11b),该两个电极中之一连接在其自身延伸到灯室外部的电流导体(12a、12b)上,连接到另一电流导体(24)上的点火天线配置在灯室附近,其特征在于,点火天线(2)包括其内包含可电离填充物的气密天线盒(20),并包括与供给电流导体(24)连接的电极(22)。
2.如权利要求1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灯室(10)配置在天线盒(20)的外部。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由透明材料制成天线盒(20)。
4.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激励状态下点火天线(2)产生紫外线辐射。
5.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另一电极(122)固定在天线盒(120)的外表面上。
6.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过电压转换装置(40),电流导体(12a、12b)分别与电压转换装置的相应的输入端(41a、41b)连接,并且另一电流导体(24)与电压转换装置的输出端(42)连接。
7.如权利要求6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由压电变压器形成电压转换装置(240)。
8.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灯室(10)有较宽的中心部分(10c)和在其两侧的每一侧上,具有配置在灯室的中心部分的电极(11a、11b)的颈状端部(10a、10b),电流导体(12a、12b)分别通过各自的端部延伸,点火天线(2)的天线盒(20)是靠近中心部分环绕一个端部(10a)的管。
9.如权利要求1或2的装置(1),其特征在于,有反射镜(30)。
10.如权利要求8和9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反射镜(30)为会聚反射镜(30),包括光轴(31),光发射窗口(32)和与此相对的另一窗口(33),窗口(33)带有环绕灯室(10)的中心部分(10c)的反射镜,灯室的颈状部分(10a、10b)沿光轴延伸,被点火天线(2)的天线盒(20)环绕的端部(10a)通过另一窗口向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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