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9248360.3 | 申请日: | 1999-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389292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26 |
发明(设计)人: | 高卫东;黄享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卫东 |
主分类号: | F23G5/00 | 分类号: | F23G5/00;F23G5/4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商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海旭 |
地址: | 100037 北京市西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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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锅炉 发电 设备 对接 装置 | ||
1、一种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主要具有锅炉、汽轮机及若干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垃圾焚烧炉(18),该焚烧炉(18)与锅炉(1)连成一体,形成垃圾焚烧锅炉,以替代旧的发电设备中的燃煤锅炉,并通过管道与安装在锅炉(1)后面的汽轮机(7)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为保证水路循环,该发电装置的锅炉(1)中的省煤器入口联箱与旧的发电设备的给水管进行对接,使从拆除了燃煤锅炉后的旧的凝气器(6)出来的凝结水进入给水管道,经过回热加热器(11、8)后进入该发电装置的锅炉省煤器(3)的进口联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为保证蒸汽供应,该发电装置中锅炉的过热器(2)出口联箱引出的主蒸汽管道(5)与汽轮机(7)进汽口进行对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电装置中锅炉的排烟出口与旧的发电设备的烟气处理设备进行对接,该部分对接在于从该发电装置的锅炉(1)烟道出口引出管道与旧的烟气处理设备的除尘器进行对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电装置的锅炉(1)的自控设备与旧的发电设备的运行调控设备进行衔接,该衔接在于旧的发电设备中汽轮机控制装置与该发电装置的锅炉(1)的控制装置相配套,采用与锅炉控制装置相配套的燃料量调节控制装置,同时在进料装置中应相应增加称重装置,装载车控制平台及起重启动控制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垃圾焚烧锅炉与旧的发电设备对接的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锅炉的结构为按照对接对象进行相对应参数设计的适于垃圾焚烧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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