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屏幕放大眼镜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9238814.7 申请日: 1999-09-24
公开(公告)号: CN2393112Y 公开(公告)日: 2000-08-23
发明(设计)人: 刘红帆 申请(专利权)人: 刘红帆
主分类号: G02B23/02 分类号: G02B23/02
代理公司: 广东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何本谦
地址: 519000 广东省***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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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电视 屏幕 放大 眼镜
【说明书】:

实用新型涉及光学器具,特别是一种电视屏幕放大眼镜,适合于人们观看电视时使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都希望购买屏幕较大的电视机。然而,屏幕大的电视机所产生的有害射线的强度便增加,对人体没有好处。为了使屏幕较小的电视机能产生屏幕较大的视觉效果,在已有技术中有一种可设置在电视机屏幕前面将其放大的透视放大板,但由于放大倍数不大,而视觉效果又不好一直未得到推广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放大电视机屏幕图像、视觉效果好的电视机屏幕放大眼镜。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这样实现的:该眼镜包括有物镜、物镜套、镜筒、镜架、目镜和镜臂,其特征在于目镜直径大于物镜直径、在镜筒底面上还设有一块平面反光板、物镜的入射光线与平面反光板的夹角小于45°。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采取如下措施来实现:

所述的物镜最好是一个切除部分周边只留中心部分的小孔透光物镜,其直径为物镜与目镜焦距之和的1/7~1/40,最好为1/16。

所述的平面反光镜最好是一块上表面敷有反光镀膜的玻璃板。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平面反光板与入射光线成一定夹角的结构,其实现倒像的方法比采用三棱镜简单、重量轻,而采用小孔透光物镜又可进一步减轻眼镜的重量,使人戴上本实用新型后不会因重量过重而产生不舒适感。本实用新型采用的物镜是去除近似棱镜的周边部分,只留下弧度近似平面的中心部分,可减少色散光和有害光线对清晰度的影响,从而可提高放大眼镜的清晰度和放大率。此外,电视屏幕经本眼镜放大后,其成像离眼睛很近,约1~2厘米,再加上视角大,使人有置于电视屏幕内的而产生立体感觉。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可放大电视屏幕,放大图像清晰,视觉效果好,有立体感以及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优点。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结构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沿镜筒1的纵向剖视图。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镜筒1、镜架2、镜臂3以及物镜套4均以塑料制成,而镜筒1与镜架2可注塑成一体。目镜6按常规的望远镜的目镜制造方法制成。而物镜5可按现有方法制成截面为两头尖的凸透镜后再切去部分周边而制成,亦可直接制成该截面形状后装至物镜套4上。物镜5的有效直径过大时色散光增加,清晰度差,而太小时光线强度不足,不利于观察物体,因此以前述直径范围为合适。平面反射镜7可采用镀膜金属板,但以镀膜玻璃板为好,其平整度高,不易产生偏光。此外,将镀膜置于玻璃板上可消除一般玻璃镜镀膜在底面因其有一定厚度而产生一些重影的影响,有助于提高折射的清晰度。入射光线与平面反光板7的夹角以25°为好。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人们观看电视,亦可作一般的望远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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