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无效
| 申请号: | 99237872.9 | 申请日: | 1999-06-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425902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04 |
| 发明(设计)人: | 刘学文;潘启顺;黄道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市江夏区江南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H1/06 | 分类号: | B65H1/06 |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双全 |
| 地址: | 43020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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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钢材 支承 塑料 垫木 | ||
1、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采用塑压制品或者注塑制品,其为长条状物,长条状物的截面为梯形,其特征在于,该长条状物(1)的支承底部有防滑凸台(2)或防滑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长条状物(1)上有减少制作用料的孔(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孔(3)可以是椭圆孔、条形孔、六角形孔、棱形孔、三角形孔、方形孔或者圆形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孔(3)系通孔或者不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长条状物(1)的上下两个支承面的若干个防滑凸台(2)或防滑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长条状物(1)的长度为0.3-2.5米,支承高度为60±20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钢材支承的塑料垫木,其特征在于,防滑凸台(2)或防滑点镶嵌或垫压在长条状物(1)的支承底部和上支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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