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公害吸烟器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9208165.3 申请日: 1999-04-06
公开(公告)号: CN2405441Y 公开(公告)日: 2000-11-15
发明(设计)人: 张安芳 申请(专利权)人: 张安芳
主分类号: A24F13/04 分类号: A24F13/04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234000 安徽省*** 国省代码: 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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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公害 吸烟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无公害吸烟器,由燃烟室(1)、内点火器(28)、抽烟器(6)、消烟室(14)、储烟袋(40)、消烟器(20)、聚烟口鼻罩(42)、口罩厢(26)、香烟储备厢(27)组成,其中燃烟室(1)、抽烟器(6)和口鼻罩(42)(43)均由输烟通管(7)、(9)、(11)与消烟室(14)及储烟袋(40)相通,其特征在于:该吸烟器有一消烟器(20);消烟室内有一水雾喷嘴(23),该喷嘴与消烟器(20)相通;在燃烟室(1)与消烟室(14)之间的输烟通道(7)、(9)中串联一抽烟器(6);口鼻罩(42)(43)与输烟管(11)之间有输烟阀门(44)(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消烟器为柱塞泵,它与水箱(24)相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燃烟室(1)为封闭式烟斗,该烟斗配有内点火器(28)和烟斗盖(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抽烟器(6)设置在消烟器手柄(19)的背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消烟室(14)为一筒形封闭空间,其排气孔(17)截面小于二分之一输烟管(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输烟管(11)与消烟室(14)之间有一储烟袋(4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口鼻罩(42)(43)为分隔式整体,它与吸烟器主体部分为活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器,其特征在于吸烟器主体中包括口罩厢(26)及香烟储备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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