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压水银放电灯无效
| 申请号: | 98801543.9 | 申请日: | 1998-10-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2428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26 |
| 发明(设计)人: | E·W·J·L·奥门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J61/48 | 分类号: | H01J61/48;//C09K11/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志醒 |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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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低压 水银 电灯 | ||
1.一种低压水银放电灯,包括带有一个气密式放电空间(2;102)的透光封闭罩(1;101),该放电空间填有包含水银以及一种或多种稀有气体在内的可电离的填充物质,还包括用于在该放电空间中维持放电的装置(3a,3b;103a,103b),所述封闭罩(1;101)带有一种可由波长为254纳米的辐射激发的荧光物质(4;104),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罩(1;101)还带有一种外加荧光材料(5;105),这种材料在波长值为436纳米的激发光谱值至少达到其波长为254纳米的激发光谱值的10%,所述外加荧光材料的发射光谱的最大值位于580纳米至720纳米的波长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低压水银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荧光材料(5)的发射光谱的最大值位于630纳米和700纳米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低压水银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荧光材料(5)吸收在放电空间内产生的具波长为436纳米辐射的20%至70%。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的低压水银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材料(4)和外加荧光材料(5)位于互不相同的荧光层(各为40和50),含有荧光材料(4)的荧光层(40)设置在放电空间(2)和含有外加荧光材料(5)的荧光层(50)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的低压水银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罩(1)包括一个以密闭真空方式所封闭的放电皿(10)和一个包围着放电皿的外灯壳(11),含有荧光材料(4)的荧光层(40)附着在所述放电皿(10)的向内的表面上,而含有外加荧光材料(5)的荧光层(50)附着在外灯壳(1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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