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广告照明灯具无效
| 申请号: | 98242281.4 | 申请日: | 1998-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374941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19 |
| 发明(设计)人: | 任忠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忠民 |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50012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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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照明 灯具 | ||
1、一种广告照明灯具,包括后罩体和置于后罩体上的透光玻璃面罩,其特征在于:后罩体的外接端部与外支管固接头套的联接端部相叠并经一转角调整螺栓锁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
1)后罩体的外接端部与外支管固接头套联接端的两叠接面外缘分别设有一圈齿条,彼此相啮合;
2)转角调整螺栓穿过外支管固接头套叠接端面的中央通孔,与后罩体外接端部中央的蚊纹孔相联接;
3)外支管固接头套与其叠接端部内腔之间,该叠接端部内腔与后罩体的外接端部内腔之间以及后罩体外接端部内腔与后罩体内腔之间分别设有以便电线穿行的通孔,外支管固接头套的管壁上设有用以固定外支管的径向螺钉及其螺纹通孔。
3、根据权制要求1、2或3所述的广告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透光玻璃面罩的主体工作面呈倾斜状,透光玻璃面罩的外侧高度较内则高,后罩体外侧上方设有位于透光玻璃面罩外侧边缘的弧形遮光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广告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弧形遮光板比透光玻璃面罩的外侧部高3~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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