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健身器无效
| 申请号: | 98235957.8 | 申请日: | 1998-06-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330379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28 |
| 发明(设计)人: | 佐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佐娟 |
| 主分类号: | A63B22/00 | 分类号: | A63B22/00 |
| 代理公司: | 荆门市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谭建文 |
| 地址: | 448000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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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健身器 | ||
1、一种健身器,包括阿姆丝壮健身器,其特征在于:健身器只设一根连杆(1),连杆(1)分为上下两截,两截为活动连接,活动连接处的一边设有挡板(2),连杆上半截销式固定在大齿轮(3)上,连杆的下半截固定在脚踏板(4)上,钢索(5)上端穿过卡孔(6)绕在圆盘(7)上,卡孔(6)设在支架(8)上,钢索(5)另一端固定在脚踏板(4)上,大齿轮(3)、小齿轮、圆盘(7)固定在支架(0)上,大齿轮(3)驱动小齿轮,小齿轮与圆盘(7)之间用飞轮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其特征在于:连杆(1)的上半截上端装有套筒(9),连杆的上半截套在套筒(9)中,连杆的上半截与套筒(9)上开有相对应的孔,用插销相连,套筒(9)上端销式固定在大齿轮(3)。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健身器,其特征在于:脚踏板(4)的背面设有桩块,钢索(5)穿过脚踏板(4)上开有的孔与脚踏板(4)背面的桩块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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