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合式的商标名牌无效
| 申请号: | 98200105.3 | 申请日: | 1998-01-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323432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09 |
| 发明(设计)人: | 萧淑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萧淑芬 |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穆魁良 |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丰原***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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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式 商标 名牌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商标名牌,特指一种由主体配合主、付组合件相对结合的组合式的商标名牌。
目前商品上的商标名牌一般设计成单一形态的固定形式,但是实际上同一类商品常有系列化的多种形态、款式或花色,其商标名牌也必须相应有所变化,为此必须制造适合多种形态的各种商标名牌,这给制造、使用和存放商标名牌带来诸多麻烦,且增加制造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的商标名标,其主体配合主、付组合件分别通过结合柱、固定柱和结合孔铆固结合成一体,其主体不变,仅变化组合件的形态,达到适应多种形态的各种商标名牌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组合式的商标名牌,包括主体上对应固定件凸设固定柱,其穿过固定件上的固定孔铆固成一体,其特征在于该主体上装设主、付组合件,该主体及主、付组合件上相对设有结合槽、结合柱、固定柱、结合孔,通过各构件的相互容置穿置,互相结合成一体,该主、付组合件的上部分别设有标示部。
该主体上设有供主组合件的结合部嵌置的结合槽,该结合槽内设有穿入该结合部的结合孔内的结合柱,该结合部的顶部设有标示部,该标示部设有供付组合件的结合部嵌入的凹结合槽,该凹结合槽内设有穿置付组合件的结合孔的固定柱,该固定柱再穿过该固定件的固定孔铆固结合,该付组合件露出该凹结合槽的部分形成标示部。
该主体的固定柱与该主组合件的固定柱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优点是:
1、结构设计精巧,其商标名牌的主体和主、付组合件分别设有结合柱、固定柱和结合孔,其固定柱穿过被标示体和固定件铆合成一体,使用安装方便,结合牢固。
2、其商标名牌的主体不变,仅改变主、付组合件的标示部的形态,就可以适应多种形态的各种商标名牌,不需要如常规方法改变整体形态,使制造成本低廉,变化商标名牌的花样简单,使用和存放方便。
下面结合较佳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后纵向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立体外观示意图;
实施例1
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的主体10相对固定件20的固定孔21凸设固定柱11,在主体10上装设有主、付组合件30和40,主体10上设有供主组合件30的结合部31嵌入的结合槽12和供结合部31的结合孔310插置的结合柱120,其结合槽12的形状和厚度与结合部31相当,结合柱120与结合孔310相对应,在结合部31的顶部设有标示部32,其对应付组合件40设有凹结合槽33,在凹结合槽33上设有与固定柱11相同的固定柱34,付组合件40的结合部41嵌入凹结合槽33内,其结合孔410供固定柱34插置,付组合件40露出凹结合槽33的部分形成标示部42,固定柱11和34再分别穿过被标示体50的固定孔51和固定件20的固定孔21后铆固成一体,组装十分方便,
实施例2
参阅图4,本实用新型的主体10及其商标“ABAB”不变化,仅改变主、付组合件30和40的形态为30’和40’,就可以呈现不同的形态,以配合不同商品作为整体系列产品的区分,适应不同花色和款式的产品,具有使用方便、快捷、制造容易、成本低廉,且商标的存放和管理亦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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