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添上锰盐(Ⅱ)和碳粉的硫酸锌(Ⅱ)水溶液可充电电池无效
| 申请号: | 98125614.7 | 申请日: | 1998-12-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238569A | 公开(公告)日: | 1999-12-15 |
| 发明(设计)人: | 吴承模;金思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华仁电池;金思钦 |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分类号: | H01M10/3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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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添上 碳粉 硫酸锌 水溶液 充电电池 | ||
1.一种可充电电池,由阳极、阴极以及电解质组成,阳极材料是二氧化锰与电气传导性导电材的混合物,阴极材料是锌或锌合金,电解质是从约0.5M到约3M浓度的硫酸锌水溶液,其中阳极材料、阴极材料以及电解质之中添加有锰(Ⅱ)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上述锰(Ⅱ)盐是由硫酸锰(MnSO4)、硝酸锰(Mn(NO3)2)、醋酸锰(Mn(CO2CH3)2)、氯化锰(MnCl2)、溴化锰(MnBr2)以及过氯酸锰(Mn(ClO4)2)组成的群之中选择一种或两种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充电电池,添于阳极材料或阴极材料的锰(Ⅱ)盐占阳极材料或阴极材料总重量的约20%以下,添于电解质的锰(Ⅱ)盐浓度是约2M以下并同时低于硫酸锌的浓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阴极材料中添加有由乙炔黑、炉法炭黑、槽法炭黑、石墨以及活性炭墨组成的群之中选择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碳粉,所添加的碳粉是添到阴极材料总重量的约15%以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阳极材料的电气传导性导电材是由乙炔黑、炉法炭黑、槽法炭黑、石墨以及活性炭黑组成的群之中选择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碳粉,其添加量占添到阳极材料总重量的约3%到约15%。
6.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在阳极材料或阴极材料或者阳极材料与阴极材料中添加有由聚乙烯腈、聚乙烯醇、聚氯乙烯、聚环氧乙烷、聚四氟乙烯、聚偏(二)氟乙烯以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组成的群之中选择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结合剂,所述结合剂是添到阳极材料或阴极材料总重量的约15%以下。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的锰(Ⅱ)为硫酸锰。
8.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阳极材料中的碳粉是乙炔黑或炉法炭黑,阴极材料中的所述碳粉是炉法炭黑。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不仅电解质里添加有锰(Ⅱ)盐,而且阳极材料以及/或阴极材料中也添加有锰(Ⅱ)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二氧化锰阳极材料以及锌粉阴极材料中均混合有碳粉,在硫酸锌的电解质里还添有硫酸锰。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电池,其中二氧化锰阳极材料中混合有碳粉与结合剂,锌粉阴极材料中混合有碳粉和结合剂,硫酸锌电解质里添加有硫酸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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