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气体精制用脱硫剂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14464.0 | 申请日: | 1998-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2538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24 |
发明(设计)人: | 齐慧敏;南宇广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D53/48 | 分类号: | B01D53/48 |
代理公司: | 抚顺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微,洪恩山 |
地址: | 100029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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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气体 精制 脱硫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含硫气体精制的脱硫剂,以活性炭为载体,担载一种或多种选自过渡金属V、Cr、Mn、Fe、Co、Ni、Cu、Zn、Mo、Ag、W的可溶性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还担载一种或多种选自乙二胺、丁二胺、二异丁胺、己二胺、二乙醇胺、二苯胺的有机胺,其组成以载体重量计为:
过渡金属 金属重量计0.20~8.00%
有机胺 按有机胺重量计1.00~25.00%。
2、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还担载有一种或多种选自碱金属及碱土金属化合物,其担载重量按金属氧化物计为载体重量的0.00~15.00%。
3、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担载有以载体重量计0.20~7.00%的过渡金属、5.00~10.00wt%的碱及碱土金属、2.00~10.00wt%的有机胺。
4、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载体活性炭的比表面积1000m2/g,孔体积为150~600cm3/升脱硫剂。
5、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活性物质的加入采用分浸或共浸的方法。
6、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浸渍时间为6~24小时,并在70~120℃的炉中干燥14~20小时,再于氮气中在250~350℃下焙烧1~3小时。
7、按照权利要求1的脱硫剂,其特征在于该脱硫剂可用于H2S≤400μg/g,总有机硫(CH3SH+CH3SCH3+COS+C2S)≤120μg/g的石油化工原料气和产品气的脱硫精制,特别适合于炼油厂酸性水汽提所产氨的脱硫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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