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中药无效
| 申请号: | 98102686.9 | 申请日: | 1998-06-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242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09 |
| 发明(设计)人: | 钱应敏;钱森;钱玉芹;钱玉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应敏 |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P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韬 |
| 地址: | 4754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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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股骨头 无菌 坏死 中药 | ||
1、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由下列原料制成:
当归:50-70份 枸杞子:40-60份 兔丝子:20-40份
赤芍:20-40份 白芍:50-70份 龟板:30-50份
穿山甲:30-50份 生龙骨:50-70份 生牡蛎:50-70份
川断:30-50份 骨碎补:30-50份 天麻:30-50份
木瓜:40-60份 红花:20-40份 丹参:50-70份
地龙:30-50份 白蔻:30-50份 陈皮:30-50份
五加皮:30-50份 琥珀:20-40份 透骨草:30-50份
伸筋草:30-50份 元胡:30-50份 三七:30-5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份重量配比为:
当归:60克 枸杞子:50克 兔丝子:30克 赤芍:30克
白芍:60克 龟板:40克 穿山甲:40克 生龙骨:60克
生牡蛎:60克 川断:40克 骨碎补:40克 天麻:40克
木瓜:50克 红花:30克 丹参:60克 地龙:40克
白蔻:40克 陈皮:40克 五加皮:40克 琥珀:30克
透骨草:40克 伸筋草:40克 元胡:40克 三七:4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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