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木素材料的电化学去木质作用体系及其应用无效
| 申请号: | 98102221.9 | 申请日: | 1998-06-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205366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20 |
| 发明(设计)人: | 诺贝特·汉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国际) |
| 主分类号: | C25B1/00 | 分类号: | C25B1/00;D21C9/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国平 |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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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素材 电化学 木质 作用 体系 及其 应用 | ||
1、一种电化学解离化合物的体系,包括一种不含金属或贵金属的介体以及至少两个用于电化学活化所述介体的电极。
2、权利要求1的体系,其中所述的电极由选自贵金属、钢、不锈钢和碳的材料组成。
3、权利要求2的体系,其中所述的电极由规格为1.4XXX的不锈钢(如DIN17850所描述)组成。
4、权利要求1-3之一的体系,其中所述的介体选自含有NO-,NOH-或基团的脂肪族、环脂肪族、杂环族或芳香族的化合物。
5、权利要求4的体系,其中所述的介体选自1-甲基紫尿酸、1,3-二甲基紫尿酸、硫代紫尿酸、阿脲4,5-二肟和阿脲5-肟水合物(紫尿酸)。
6、权利要求1-5之一的体系,其中所述的欲被解离的化合物选自含木素化合物和染料。
7、一种电化学解离化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使用电极电化学活化至少一种不含有金属或重金属的介体而实现欲被解离化合物的解离。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在接近水的沸点,即约100℃,使用如权利要求1-6之一或多个所述的介体浓度小于50千克/每公吨欲被解离的化合物的体系。
9、权利要求7的方法,该方法在0.5-40V电压、特别优选在1-5V电压下进行。
10、权利要求7-9之一的方法,其中在介体的电化学活化之外,还发生水的电解,该反应提供反应物料的饱和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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