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可调重叠式双层炉底的燃煤炉无效
| 申请号: | 97219766.4 | 申请日: | 1997-07-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295922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0-28 |
| 发明(设计)人: | 赵玉璞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玉璞 |
| 主分类号: | F24B1/18 | 分类号: | F24B1/1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14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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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可调 重叠式 双层 燃煤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煤炉,更详细地讲是具有可调重叠式双层炉底的燃煤炉。
目前,人们使用的各种燃煤炉都存在着下列缺点,炉底是单层结构,炉条之间空档起漏渣通风作用,其宽度固定不变且不可以调节,在生炉子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清理炉渣,但是单靠炉底自身的活动是清不干净的,必须要用火勾子到每个空档去勾碎煤渣,勾不到的地方就形成了清不干净的死角,由于用力活动炉底,使正在燃烧的煤层变得密实而影响通风,反而不利于煤层的燃烧,上述操作既费时费力,又不卫生,还污染空气。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能够克服上述缺点,具有可调重叠式双层炉底的燃煤炉,本炉能在保证燃煤正常燃烧的情况下,在破碎煤渣的同时又调整炉条之间空档的宽度,并能彻底地顺利地清除煤渣。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该炉底包括上、下两层,上层炉底(4)设在托盘(2)的中心部位,下层炉底(5)靠在上层炉底的下面;上层炉条(4-1)与下层炉条(5-1)之间的空档相对应,上、下层炉底上各设有破碎柱(4-2)、(5-2);下层炉底带有调节机构。
该调节机构中左、右支承轴(3)、(6)的一端均与下层炉底(5)形成固定联接,其另一端均与炉壳(1)、托盘(2)形成动配合,右支承轴位于炉壳外的一端与旋转杆(9)相配合,又通过环形凹槽(6-1)与驱动杆(8)一端的拨叉(8-1)相配合,驱动杆的转轴(10)设在炉壳和托盘上的支架(7)中。
下层炉底(5)上设有限位勾(12)。
上层炉底(4)上设有与下层炉底上的破碎柱(5-2)相吻合的缺口(4-3)。
旋转杆(9)与下层炉底(5)位于同一平面上。
本炉在清理煤渣时,是由上层炉底支撑燃煤层正常燃烧,而下层炉底可在往复移动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做正反旋转运动,这样既破碎了大块的煤渣又可根据需要任意调宽炉底上的空档,使煤渣顺利地彻底地被清理进储灰盒内,增加了燃煤的通风空隙,上述操作省时省力且随时可以进行,只需5秒钟就可完成,由于炉体处于
下面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图1为本装置的局部剖视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
图3为图2的B-B剖视图
图4为图2的D-D剖视图
图5为图2的E-E剖视图
图6为图2的F-F剖视图
图7为图1的C-C剖视图
由图可知,炉壳(1)的内腔壁上设有向内突出的支承垫块(11),该支承垫块用于放置托盘(2),托盘的中心部位为上层炉底(4),它是由炉条(4-1)、破碎柱(4-2)构成;下层炉底(5)靠在上层炉底的下面,二者之间可以有较小的间隙,下层炉底是由横梁(5-3)、炉条(5-1)和破碎柱(5-2)构成,炉条由横梁联接在一起,横梁呈圆柱形,下层炉底上设有限位勾(12),上层炉条与下层炉条之间的空档相对应。上、下层的破碎柱为方柱形或棱柱形,上、下层炉条的横截面为梯形。
在与炉条相垂直的方向上,左、右支承轴(3)、(6)的一端均与下层炉底形成固定联接,其另一端均与炉壳和托盘底部的凸台形成动配合,右支承轴位于炉壳外的部分固装旋转杆(9),又通过环形凹槽(6-1)与驱动杆(9)一端的拨叉(9-1)相配合,驱动杆的转轴(10)设在支架(7)中,支架固装在炉壳和托盘的凸台上。
旋转杆(9)与下层炉底(5)位于同一平面上,这样通过旋转杆的位置可看出下层炉底的倾斜角度。
下层炉底(5)的外径小于托盘上中心孔的直径,这样下层炉底在转动时不会受阻。
上层炉底(4)上设有与下层炉底上的破碎柱(5-2)相吻合的缺口(4-3),这样可使下层炉底上的破碎柱进入上述缺口内,保证上、上层的炉条相互重叠,使炉条之间的空档达到最大宽度,有利于煤渣的清除。
下层炉底(5)的相对两侧设有一对限位勾(12),下层炉底正反旋转时,位于一侧的限位勾可单独地靠在托盘(2)的底部,使下层炉底只在一定的角度范围内转动。
在生炉子过程中,需要清渣时可随时推拉驱动杆(8),使下层炉底左右往复移动而上层炉底不动,这样在动与不动的炉条、破碎柱之间的大块煤渣则会被挤碎,同时由于上、下层炉条相互重叠,使炉条之间的空档宽度最大,因而可使炉内的煤渣被一层层地清理进储灰盒内且不留死角;若因硬渣在炉条之间而推拉不动驱动杆时,可通过下层炉底正反旋转一定角度将硬渣拔出来,再恢复往复移动。
破碎柱的设置要求:下层破碎柱(5-2)高于上层破碎柱(4-1),两层炉底上的破碎柱的最高尺寸一般高出上层炉底平面2公分左右,因为这个高度是煤渣的滞留层,但不会被烧化;对于燃烧易结块煤的炉子,其破碎柱可相对多设,反之可少设,或者只在下层炉底上设而在上层炉底上不设;破碎柱可与炉底铸造为一体,也可采用耐高温的合金材料单独制做,然后再固装到炉底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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