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拉链头无效
| 申请号: | 97200690.7 | 申请日: | 1997-01-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277206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01 |
| 发明(设计)人: | 周朝木;周加田;郑秀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朝木;周加田;郑秀英 |
| 主分类号: | A44B19/26 | 分类号: | A44B19/2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柏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仁爱***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拉链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拉链的拉链头。
拉链用于人们生活中作为开合装置,已有多年,由于其良好的开合性,以及操作上的便捷,加上持久耐用,广受欢迎,时至今日,广泛应用于衣服、皮件、被褥、帐蓬及许多日用品中。
随着材料科学及加工技术的改进,出现了各种不同材质的拉链,以适应不同功能的需求。目前,从链齿的材料分,除最早的金属拉链(铜、铝材质)外,还有尼龙拉链及塑钢拉链等。根据其特性和习惯,通常牛仔裤常用金属拉链、雪衣则使用塑钢拉链,至于裙、裤、枕头套或被套…等,以使用尼龙拉链居多。
事实上,拉链的组成元件,不外乎双边可互为啮合的链带,其上有连续性或反覆性的链齿,滑行于链带上可使链齿开合的拉链头,以及链带的上下止挡,而其中的下挡部份,则因闭合或分开而有闭口拉链及开口拉链之分,其拉链头为操作上不可缺的重要元件。
在皮箱或其他皮件上,拉链头的凸出明显可使使用者易于辨认及操作。而对女装中的上装颈部,裤装的裤头,或男装的裤裆,则拉链头往往成为衣物平整贴身的障碍。因此,拉链头的大小与厚薄,对成衣业者,甚为在意,另外拉链拉合后,因拉链布带呈斜向分开,上止会外露而端部必须再借扣钩予以钩合,才能不致叉开,很不方便,这种缺限很常见于女装的裙或上装。
因拉链的链齿为规格化,而所搭配的拉链头也规格化,若使用较小的拉链头,则链齿也较小(如3号变成2号),此时链齿的咬合力不足,极易绷开。要想不致滑落必须具有止挡,还必须加置锁具,比如自动头,弹簧头或针梢头等,这样又使拉链头的厚度增加。所以,迄今为止上述传统拉链的缺限仍未得到解决。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拉链的拉链头的缺限与不足,提供一种一体成型无上述缺限的拉链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拉链头为一种一体成型的拉链头,包括:
一上盖,为扁平状盖体,前端两侧平直且平行并有上缘往下延伸,其顶面较后端薄,形成一上阶;
一下盖,为扁平状盖体,两侧有下缘往上延伸,前端高度较低,形成一前缘,下缘底部内侧,沿下缘突设缘柱,自该缘柱往前为有落差的下阶,前端厚度较薄,两侧前端平直且平行;
一盖芯,为一体成型连结于上盖及下盖,后端各有芯尾分别连结于上盖及下盖,中央则为连结上盖与下盖的芯柱,前端延伸宽度较薄的芯头;
隙道,由上盖、下盖及盖心所围阻而成的空间,供链齿容置与滑行,隙道前端的较大空间位置可收纳一部份或全部的上止。
所述的上盖前缘可与下盖前缘齐平,且芯头前缘也与之齐平。
所述的盖自前端两侧呈弧弯并往前延伸形成一上突,且该上突突出于下盖前端,而芯头的前缘呈斜削面。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自中央截断上半部翻转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其中:
上盖 1 下缘 21
下盖 2 前缘 22
盖芯 3 缘柱 23
隙道 4 下阶 24
上缘 11 芯尾 31
上突 12 芯柱 32
上阶 13 芯头 33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拉链头为一体成型,即由一上盖1,一下盖2以及借助一盖芯3将其连结并形成左右两隙道4而组成。
其中,上盖1为扁平状盖体,后段两侧呈弧形斜削面,而前端两侧则略呈平直面,且有上缘11往下延伸,而其后端部,向中央呈弧变后往前延伸形成一上突12,同时自上缘11起前端,其厚度较薄,并与后段形成一直削的上阶13(如图2)。
下盖2也为一盖体,呈前大后小之势,两侧有下缘21往上垂直延伸,而于前端,则高度较低,形成一前缘22,下缘21的底部内侧,各沿着下缘突出设立一高度较低的缘柱23,下盖2的底部缘柱23前端有落差的下阶24,前端的厚度较薄,相对地使其与上盖1形成空间距离加大。
盖芯3为一体成型并连结于上盖1及下盖2之间,盖芯3后端上下各有一直长条的芯尾31分别一体连结于上盖1及下盖2,而前端则为使上盖1与下盖2连结的椭圆形且厚度较大芯柱32,芯柱32前端为宽度较薄的芯头33或削减成无芯头,以收纳不同形状的上止。该芯头22呈上长下短的斜向,这样,上端连结上盖1的位置为突出于下端连结于下盖2的位置,亦即,上盖1的上突12位置突出下盖2的前端。相对地,上盖1的尾端,位置在下盖2的尾端的前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朝木;周加田;郑秀英,未经周朝木;周加田;郑秀英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20069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采脂刀
- 下一篇:列阵光源移动成像显示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