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密胺树脂纤维的防燃织物以及由该防燃织物制成的防火产品及用途无效
| 申请号: | 97194307.9 | 申请日: | 1997-04-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257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04 |
| 发明(设计)人: | H·伯布纳;A·埃克尔;H·-D·艾希霍恩;K·奥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BASF公司 |
| 主分类号: | D04H1/42 | 分类号: | D04H1/42;A41D31/00;A62C8/06;D02G3/0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元金,吴大建 |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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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树脂 纤维 织物 以及 制成 防火 产品 用途 | ||
1.防燃织物,以织物总重量为基准计,其中包含:
a)4.9-95%(重量)的密胺树脂纤维,
b)0-90.1%(重量)的选自下列一组的防燃纤维:芳酰胺纤维、碳纤维、玻璃纤维、防燃毛和防燃粘胶纤维,
和
c)0-20%(重量)的填料,
进一步包含
d)任选地,4.9-95%(重量)的一般可燃纤维和
e)0.1-20%(重量)的至少一种耐热、耐油、防污和/或防湿涂饰层,该涂饰层包含至少一侧或两侧的金属涂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所述一般可燃纤维选自由下述组成的这一组:毛、棉、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和粘胶纤维。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所述金属涂层包含作为主成分的铝。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包含作为涂饰剂的斥水剂。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包含作为涂饰剂的斥油剂。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所述密胺树脂纤维是通过含有下列主要成分的混合物与甲醛或能供给甲醛的化合物进行缩合而制得的:
(A)90-100%(摩尔)主要由下列成分构成的混合物:
(a)30-100%(摩尔)密胺和
(b)0-70%(摩尔)如下通式(I)所示的取代密胺:
其中X1、X2和X3各自选自由-NH2、-NHR1和-NR1R2组成的这一组,但X1、X2和X3不能全部是-NH2,R1和R2各选自由羟基-C2-C20-烷基、羟基-C2-C4-烷基-(氧杂-C2-C4-烷基)n(其中n是1-5)和氨基-C2-C12-烷基组成的这一组,或密胺I的混合物,和
(B)以(A)和(B)为基准计,0-10%(摩尔)的无取代的酚类,或被选自由C1-C9-烷基和羟基组成这一组的基团取代的酚类,被2个或3个酚基团取代的C1-C4-链烷烃类,二(羟苯基)砜,或这些酚类的混合物,
其中密胺与甲醛的摩尔比在1∶1.15-1∶4.5的范围内。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织物,其中包含由间位或对位苯二甲酸与间位或对位苯二胺进行缩聚而制得的芳酰胺纤维作为成分b)。
8.一种防火毡,其是由权利要求1-7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防燃织物构成的。
9.一种防火服,其是由权利要求1-7中任何一项所要求保护的防燃织物构成的。
10.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防火毡用于灭火和扑灭燃烧着的物品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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