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地震物品支承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7119378.9 | 申请日: | 1997-09-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78880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15 |
| 发明(设计)人: | 米田良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田良三 |
| 主分类号: | F16M5/00 | 分类号: | F16M5/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文琦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地震 物品 支承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抗地震物品支承装置,用于支承物品,而不会将地震引起的水平力传递给物品。
鉴于日本阪神(Hanshin)大地震的破坏性损坏,从防止自然灾害的观点来看,现在有一种日益增涨的趋势,要重新考虑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已经研究了一种设计成能承受地震的抗震结构,一种旨在将地震运动的影响减至最小的无地震或抗震结构和一种设计成可以人工控制由地震引起的建筑物的运动的抗震阻尼结构,并且这些结构均已投入实际使用。
然而,迄今所采取的抗震措施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的,至于放置在室内的各种装置和设备的抗地震支承装置,只有一些家俱的支承装置,当地震发生时,这些支承装置可以防止办公桌和类似家俱颠覆。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抗震的物品支承装置,它可以吸收水平的地震运动,以保证在室内或室外,稳定地支承包括建筑物在内的各种物品。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抗地震物品支承装置包括:
一种球体,它是由强度足够支承被支承物品的材料制成;另外还包括一个支承框架,用于夹持支承所述物品的所述球体;
其特点为,所述支承框架的一侧具有支承所述物品的物品支承表面和一个管状部分,该管状部分设置在与所述物品支承表面相对的另一侧,用于夹持所述球体;
其特点还在于,所述管状部分的内壁横截面形状比通过所述球体中心的截面的外圆周形状稍微大一些,并且还有一个管状容纳孔,孔的深度比所述球体的直径小;
其特点还在于,所述管状容纳孔的下端部分的内壁具有卡住装置,可防止夹持在所述容纳孔中的所述球体从该孔落下;和
其特点在于,在所述物品支承表面相对的另一侧上的所述管状容纳孔的上部内端面具有一个凹部,所述凹部的限界边缘与所述球体的上端部分支承接触,可以在该凹部限界边缘和球体的上端部分之间产生动摩擦力。
至少有三个本发明的装置固定在被支承的物品的底部,并放置在平地板上。即,例如,可将该装置作为腿部,固定在大型计算机上,并放置在办公室建筑物的地板上。
当地震发生时,根据惯性定律,由本发明的装置支承的物品停留在其初始位置,而建筑物地板的水平运动被本发明的装置吸收。垂直的地震力传递至被支承物品上,但该物品仍可稳定地保持在水平方向上,如同在垂直运动的升降机中的物品的情况一样。
下面,将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其中:
图1为表示本发明的装置的结构的一个例子的纵向截面图;
图2为表示本发明的装置的结构的一个例子的向上倾斜的透视图;
图3A和图3B为说明本发明的装置的工作情况的示意图;
图4为说明本发明的装置的工作情况的原理图;
图5为表示用在本发明中的管状件的底部内部视图和凹部的变化形式;
图6为表示用在本发明中的管状件的底部内部视图和凹部的变化形式;和
图7为表示用在本发明中的管状件的底部内部视图和凹部的变化形式。
本发明装置由三个零件1,2和3组成,如图1和图2所示。图1和图2分别为该装置的纵向截面和透视图。参考数字1表示支承框架,其中心沿着假想轴线O-O。当固定在物品上的本发明的装置放置在地板上时,轴线O-O与地板垂直。要支承的物品安装在其上的部分a可以作成所希望的形状。在这个例子中,假设表面A与轴线O-O垂直。表面A和要支承的物品可以通过焊接、螺钉或其它装置连接。在与顶面A相对的下侧,支承框架1具有圆柱形(管状)部分1a,其中心轴线与轴线O-O在一直线上,即与支承框架1是同在一轴线上的。圆柱形部分1a的顶部内端面B具有围绕轴线O-O的一个圆形凹部1b,其半径为rB。在圆柱形部分1a的下端部分C的内表面上切出内螺纹(没有示出)。
参考数字2表示装在圆柱形部分1a的孔(圆柱形的球体容纳孔1c)中的球体。若rO表示球体2的半径,则下列关系(1)成立:
rOsinθ<rB<rO ………… (1)
(式中,θ为圆形凹部1b的限界边缘和球体2之间的摩擦角)。
装在孔1c中的球体2部分地从圆柱形部分1a的下端C向下突出,如图1所示。参考数字3表示卡环,它用于将球体2夹持或卡住在圆柱形部分1a中;卡环3的内径比球体2的直径2rO小。在圆柱形部分1a中,球体2是自由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米田良三,未经米田良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1937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