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经退火处理的新型耐磨合金钢无效
| 申请号: | 97100298.3 | 申请日: | 1997-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88812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7-29 |
| 发明(设计)人: | 王长林;仝存智;徐泽儒;任金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长林;任金香 |
| 主分类号: | C22C38/24 | 分类号: | C22C38/2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55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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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退火 处理 新型 耐磨 合金钢 | ||
1、经退火处理的新型耐磨合金钢,含C0.15%、S0.2-3.0%,其中含有下列含量的四种或四种以上的组分:Mn0.20%、Si0.20%以上、Cr0.2-20%、Mo0.10-1.0%、V0.05-0.5%(重量百分比),得到其基体为含S较高并含有多种合金成分的耐磨钢。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退火处理的新型耐磨合金钢,其中杂质Al在0.01%以下,P在0.05%以下。
3、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退火处理的新型耐磨合金钢,其中生产工艺包括:使用非真空感应炉进行冶炼,配入炉料重80%以上的废钢、生铁,于炉料熔毕、调温至1600-1650℃,加入合金,并加入脱氧剂,直到合金成分达标,温度达标方可出钢;采用离心铸机,浇注备件毛坯,经缓冷,退火而后加工成符合尺寸精度的零部件。
4、权利要求3所述的经退火处理的新型耐磨合金钢,其中热处理条件为:
热处理方式 温度 时间
退火 7000-1000℃ 1-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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