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安全会车信号器无效
申请号: | 96243072.2 | 申请日: | 1996-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277357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01 |
发明(设计)人: | 郑长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长青 |
主分类号: | B60Q1/00 | 分类号: | B60Q1/00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夏平 |
地址: | 21244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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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安全 会车 信号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会车信号装置。
现有汽车、摩托车存在夜间或雨天雾天会车时无明显标志灯和安全感的问题,汽车除大灯照明外,也有其它作用的小灯,但是它们的位置离主光源太近,颜色单调不醒目,当大灯亮时,而淹没了附近小灯所发出的光,在会车时失去它们相应的作用。它们的安装位置一般都窄于车身,在会车时双方驾驶人员视线模糊,没有光的横向界线和安全感,容易发生车祸,带来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既具有显著标志又能划出机动车横向界线的机动车安全会车信号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
一种机动车安全会车信号器,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的倒车镜1的背面设有标志灯2。标志灯2可采用小灯泡,在倒车镜1的背面加装彩色有机玻璃罩3,使得标志灯2发出显著的彩色光。在倒车镜1的底面再设置强光分界灯4,它可以在两倒车镜1的底面同时安装,也可只在相会一侧的倒车镜1的底面安装。
本实用新型利用机动车都具有倒车镜,且倒车镜均在机动车两侧,恰好反映出车辆宽度的特点,首次在倒车镜背后设置显著的信号灯,并辅以强光灯向下照射,倒车镜背面的信号灯最好为红光,故具有很好的醒目感,且其位置适中,宽于车身,在夜间或雨、雾天会车时能帮助行人和车辆辨别出机动车确实所在的宽度和位置,达到安全的目的。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机动车白炽灯刺眼,使人们视线模糊无法辨别对方车辆远近的缺陷,具有很好的距离感。本实用新型的强光分界灯指向地面,其光柱与车身垂直,可使双方驾驶员明显了解对方车辆的宽度,尤其便于双方会车时避免相会一侧车面碰撞,达到分界的目的。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由于机动车的两倒车镜1一般都宽于车身或与车身近似等宽,且它们的安装位置在机动车主光源大灯上面,则在它的背面设置标志灯2十分理想,标志灯2可采用小灯泡,它通过导线接汽车电源,在倒车镜1的背面加装彩色有机玻璃罩3,使得标志灯2发出显著的彩色光,最理想的是红光,也可为绿光。另在倒车镜1的底面再设置强光分界灯4,它可在两倒车镜1的底面同时安装,也可只在相会一侧的(我国通常是左侧)倒车镜1的底面安装,强光分界灯4通过导线与机动车大灯电源相连。这样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在夜间或雨、雾天行驶时,都很容易看到对方倒车镜1背面的标志灯2所发出的红光,既使对方大灯照射,也能了解对方车的远近距离,加上分界灯4打出强光垂直照射地面,则给会车带来了便利,只需注意相会一侧的垂直分界光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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