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三级过滤嘴香烟无效
申请号: | 96239834.9 | 申请日: | 1996-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262808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9-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文章 |
主分类号: | A24D1/04 | 分类号: | A24D1/04;A24D3/04 |
代理公司: | 广西玉林盛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邱振泉 |
地址: | 537426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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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三级 过滤嘴 香烟 | ||
本实用新型属于过滤咀香烟,尤其是一种三级过滤咀香烟。
现有市售的香烟都是一级过滤咀的,对香烟尼古丁含量只是偏低,并未能根本消除尼古丁,对人体有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造容易、能消除尼古丁的三级过滤咀香烟。
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技术方案是这样的,包括有烟草、活性炭、海绵体、海绵纤维。先用纸把活性炭卷成柱状,海绵纤维用现有的,然后用纸放入烟草、活性炭、海绵体、海绵纤维包紧卷成香烟。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原料易得、结构简单、能滤掉香烟中的尼古丁,有效地保护了吸烟者的健康。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图。
图2为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右视图。
在图1、图2中,纸(1)、烟草(2)、活性炭(3)、海绵体(4)、海绵纤维(5)。
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是这样的,参照图1所示,第一级过滤采用过滤能力特别强的活性炭(3)作为主要材料。从而把香烟中的焦油、尼古丁过滤掉,第二级过滤采用无害海绵体(4)、使第一级活性炭的微粒进一步过滤。第三级过滤采用现行的海绵纤维(5),把经过一、二级过滤后所余的极其微量的尼古丁及活性炭的少量微细粒最后滤掉。活性炭(3)先用纸卷成柱状,海绵纤维(5)用现有的,然后用纸(1)放入烟草(2)、长2cm的活性炭(3)、长0.5cm的海绵体(4)、长1.5cm的海绵纤维(5)包紧卷成一支香烟。其生产方法与现有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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